为加强学校宣传管理规范,提高宣传效果,美化校容校貌,现就学校教学楼、学生宿舍、师生食堂、行政楼等公共区域张贴通知、公告、横幅、宣传海报等规范如下:
学生宿舍区校园文化长廊以外的所有通知、公告、横幅、宣传海报等须在规定区域内张贴(一般为公共区域公告栏),并须在张贴前,向宣传统战部提交准贴申请(见附件,原有准贴申请表不再使用)。
所张贴内容按照“谁张贴、谁负责、谁清理”的原则,由使用部门严格把关宣传内容,并于活动结束后3天内,做好清理工作,使用部门负责人要做好监督工作。
学生组织、社团等举办活动有张贴宣传资料需求的,按照本规定统一管理,由指导老师作为负责人做好监督工作。
校外单位、企业等因工作需要来校张贴宣传资料的,由联系部门负责申请和管理工作。
宣传统战部定期对张贴内容进行监督检查,对于使用后未按时清理的部门,进行校内通报。
请各系(部、院)及行政教辅部门于9月7日上午开展自查工作,及时处理过期宣传资料,宣传统战部将在9月7日下午开展全校性检查工作,并对未按要求张贴的部门进行通报。